庄明仁的博客
2010年4月9日星期五
一张有趣的证明
下面这张图片转自
中国作家网
,是重庆申基索菲特大酒店为中国作家协会出具的“未吃过几千元一桌大餐”的证明扫描件。
此证明的搞笑亮点特别多:
亮点一,标题为“兹证明”,领现代文书之先风,且为权威的中国作协所认可;亮点二,此文件是用来证明 “未吃过几千元一桌大餐”,如此证明闻所未闻;
亮点三,4月2日出具的文件,但证明的是“至4月4日”“自始之终”未吃过,未卜先知;
亮点四,“二零一零年四月2日”,大写、小字与阿拉伯数字三种字形无缝结合,牛气冲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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